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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消基會憂網路婚友消費權不保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表示,網路婚友服務興起,但經查9家業者發現3家不退費,違反消保法;有2家設有隱私維護除外條款,也違反個資法,呼籲消費者依法主張權益自保。

消基會今天召開「婚友服務保證多,除外責任藏在契約裡!」記者會。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消基會共調查了 9家業者,發現有3家業者不可退費,其中1家付費 3天以上不退費,1家自動排除消保法規定網購7天猶豫期的保障,還有1家規定,取消合約即放棄仍未使用的收費服務。

她並說,還有2家業者訂了隱私維護除外條款,可能讓個人資料透過網站連結,被刊登廣告的廠商蒐集。

她提醒消費者,上述情況已違反消保法及個資法,呼籲消費者應依法積極主張網購7天猶豫期的保障,以及個資法對隱私權的保障。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4/5/2om6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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