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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立院通過 超商可代售國內機、船票

到超商或郵局買火車票和高鐵票為民眾帶來許多便利,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修正案,允許旅行社以外的業者,例如便利超商,也能合法代售國內航線的機票、船票。提案立委曹爾忠說,新條文通過後,除了有助於發展觀光之外,外島的居民和官兵的往來交通將能更加方便。

到超商或郵局購買或領取公路、鐵路和高鐵車票已經十分普遍;不過先前有航空公司和超商業者合作賣機票,卻被交通部裁定違法。為了提供旅客更方便和多元化的訂位、付款服務,立法院29日修正通過「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允許非旅行業者也可以代售日常生活所需的國內陸、海、空運輸客票。提案立委曹爾忠表示,往後便利超商,甚至郵局或其他業者,就可以合法代售國內航線的機票、船票。

曹爾忠指出,新的修法條文通過後,外島的居民和官兵的往來交通,將能更加方便。

不過在國際航線的機票、船票方面,由於並非日常生活所必需,而且涉及了外國業者,規範複雜且具有專業性,因此最後仍舊限定由專業的旅行業者來經營銷售。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9/1/2ow1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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