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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誇張 7公僕蹺班練瑜伽 公所主祕帶頭 民轟:集體摸魚

【投訴組╱台南報導】公務員領納稅人繳的錢,上班摸魚還有理?民眾投訴,台南市西港區公所人員由主任祕書帶頭蹺班練瑜伽。《蘋果》直擊上周三下午四時三十分,離下班尚有一小時,含主祕在內的七名公所員工到附近西港區圖書館練瑜伽。區長陳玉賢強調瑜伽班成立五年,為不影響公務下進行。但台南市民政局強調,縣市合併後已行文禁止公務員上班從事文康活動,瑜伽班也在記者直擊後解散。

西港區居民郭先生向《蘋果》投訴,指公所約十餘名女性員工,每周三、五下午四時以後,就會從公所後門溜到附近的西港區圖書館上瑜伽課。據他側面了解,上課成員除一般課員,還有主任祕書及課室主管,大罵:「根本就是集體蹺班摸魚!」對此,民眾及立委也痛批公所人員摸魚還有錢領,叫人如何服氣!

分批離開掩耳目

七月二十日上周三,記者守在西港區公所後門,下午四時三十分許,陸續有女性員工從後門離開,步行前往約五十公尺距離的西港區圖書館一樓禮堂,似乎為掩人耳目,這些員工還分批離開到圖書館,當天包括主任祕書陳麗娟,共有七名公所員工蹺班上課。

記者隨後到西港區公所詢問區長陳玉賢,她對此事早已知情。她說,瑜伽班已成立五年多,當初隸屬台南縣政府時期報准成立,目前有十多名學員,強調員工是以不影響公務、隨傳隨到的原則上課,因此並未要求解散,由於影響民眾觀感,在被記者直擊的當天,區公所已解散瑜伽班。

早已行文發禁令

台南市民政局副局長戴鳳隆表示,過去為了鼓勵公務員培養正當休閒、紓解工作壓力,在不影響公務、隨傳隨到的原則下,經報准同意後,是可以在辦公處所內從事文康活動,但去年底台南縣、市合併後,就已行文禁止利用辦公時間從事文康活動,也會再行文重申禁令。

台南市民方先生表示,公務員利用上班時間練瑜伽,說不會影響公務「根本是騙人的。」王小姐則說,公務員領的是民眾的納稅錢,上班時間卻做私人的事,「老百姓怎麼會服氣?」

立委痛批「曠職」

立法委員吳清池聽聞此訊息也痛批,區公所公務人員在公務時間做瑜伽,根本是曠職的行為,連主任祕書這麼忙的職務,還敢擅離職守帶頭曠職,區長根本就是放任。

遇公務員偷懶處理方式

◎當場反映要求改正

◎向該員主管或上級反映

◎錄音錄影存證後申訴檢舉

◎申訴檢舉管道:

●法務部廉政署:0800-286-586

●《蘋果》爆料投訴專線:0809-012-555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8/143/2vus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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