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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馬面公然開槍殺人 不排除求處死刑

連勝文槍擊案 今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彭顯鈞、潘杏惠/台北報導〕連勝文槍擊案,板橋地檢署將在今天下午公告起訴,被告確認只有「馬面」林正偉一人。檢方考量「馬面」在一千多位群眾面前,以「行刑式」手法公然開槍行凶,造成一死一傷,依殺人、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及以暴力手法妨害選舉的選罷法等四罪名起訴,求處重刑。據悉,檢方不排除求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以宣示對公然逞凶惡行的懲戒。

據檢方偵結內容,「馬面」交代槍枝是彰化已故李姓角頭在十多年前交給他,連同五十發制式子彈,他收藏後經常保養,直到十一月中旬取出,到永和堤防外(玉清宮)試槍。檢方根據美方的查訪報告得知,槍枝自德國原廠銷往美國,第一手持有人在十多年前私自夾帶進台灣,由於後手交易情況仍委由美方調查,因此檢方決定簽分偵辦,待美方報告回覆再行調查結案。

據悉,經過檢警二個月的調查,行凶動機幾可確定是廿年前的土地調停財務糾紛,馬面以此為藉口意圖向陳家索錢,但未獲陳家回應憤而行凶,卻誤擊連勝文;檢方透露,「誤擊」是根據所有事證調查後得到的結果,絕非僅憑馬面「自白」。

誤擊結案? 連盼再調查

連勝文昨天表示,相關疑點已請律師以書面提出,希望檢方再調查,等到看完檢方的起訴書,才能有相關回應。

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則強調,若報導屬實,不只連家不接受,全民也無法接受;如果這樣辦案,「那我們自己辦就好,要警察做什麼!」拿這種偵辦結論詢問一般人,「十個人會有十一個人不同意!」如果其中有孕婦,肚子裡的胎兒恐怕也要笑死!

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鴻源昨再度重申,他與父親都不認識馬面,也沒有土地糾紛;他認為,馬面有可能會去殺個不認識的人嗎?實在不合邏輯!

陳鴻源強調,這件案子檢方辦案很辛苦,他是最想知道真相的人,誤擊說法實在讓他很難接受。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1/78/2l6v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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