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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消保會:花博退票資訊應說清楚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消基會質疑台北市政府違法自訂退票規則,花博結束後,恐有百萬張未用預售票成廢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說,重點是退票規定揭露是否充分、透明,不能只便利網路族。

花博歡慶參觀人數突破 800萬人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質疑人潮太多讓人卻步,展期結束,恐有百萬張單價新台幣200元預售票沒用;並指市府可能違反消保法規定,自訂顯失公平的退票期限,規範預售票過了去年11月6日開展後7天就不能退票;消基會認為消費者可主張無效,呼籲市府開放退票。

消基會質疑,代售花博門票的超商訂票機台上僅列出「退票需酌收30元行政處理費,詳情請見花博售票網」、「退票每張酌收行政處理費30元—請洽聯合報」,都沒列出退票期限;票卡也沒寫退票規則,要上網站查詢。

花博是否為營利活動,是否適用消保法?消保會說,對非營利活動的主張持保留看法,因為主辦單位售票、民眾買票入園看展,跟一般購票營利活動一樣,市府應進一步說明清楚。

消保會說,不論是不是營利活動,依法都不能單方面訂不公平規定;營利活動法源為消保法,非營利活動則是依據民法。

對於消基會主張可退票,消保會表示,門票是有活動期限的,與有價禮券沒有使用期限不同;問題重點是主辦單位自訂的退票期限規則,必須要讓所有消費者都能輕易獲取及理解,若只是方便網路族群,恐怕資訊揭露不夠充分與透明。

消保會表示,台北市政府應就退票資訊揭露的充分度及透明度問題,對消費者說清楚。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9/5/2q3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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