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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找到馬伕!檢提人物證 直指陳致中召妓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直指陳致中就是召妓男,其實就是因為人證物證掌握充分,除了監視器畫面,甚至還拿出3項物證,包含磁卡、手機通聯,當時載妮可的馬伕,檢方也找到了,儘管如此,對陳致中還是堅稱這都是間接證據,仍然否認到底。

檢方直指陳致中就是召妓男,就是因為人證物證都很齊全。TVBS記者李佳欣:「檢方就是調閱這個路口監視器,發現陳致中和馬伕同時出現在這一路口,因此找到馬伕這重要人證。」

檢方從車牌找來車主林姓馬伕問話,林姓男子坦承,當時是負責接應應召女子妮可接客,不過召妓男全程都沒有下車,沒辦法確認車子是陳致中開的,檢方只能證實,當時開著這台車的人確實有召妓行為。

公佈陳致中7月2日進出住處畫面,等於打了陳致中一巴掌,戳破他當天都在家的謊言,不只如此,檢方還調出陳致中和召妓男的通聯紀錄,發現還有黃睿靚的手機序號在其中,甚至連陳致中本人用住處磁卡,什麼時候進出,全都查的清清楚楚。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俊力:「陳致中當時是從外面進來,他所持用的卡片是可以確認的。」

陳致中:「當程序正義如果不存在的時候,實質正義又何在?」

從磁卡、手機和監視器,再再顯示召妓男和陳致中就是同一人,檢方有了人證物證強力佐證,讓檢方斷言陳致中確實召妓,不過陳致中認為,證據都是檢察官間接推論,仍然否認到底。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9/8/2hft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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