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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新版定型化契約 近日公告上路/旅遊解約 求償期擴至出發前41天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旅遊團「上車睡覺、下車尿尿」雖是習慣,不過,消保會昨提醒,新的旅遊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旅遊業者如未先徵求消費者同意,將不得把團客當採購團,以帶去尿尿等理由直接開車去血拚;另旅行業者如受理報名時業者未告知最低出團人數,則視同如期出團,業者也不得片面取消出團行程。

未經團員同意 不得安排血拚

為確保國內團體旅遊消費更周延,消保會昨指出,交通部觀光局已擬定新版本「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日前送消保會委員會審議完成,待觀光局近日公告後上路。

消保會法制組長陳星宏說明,有關旅遊購物部分,定型化契約中規定,除非旅客要求或同意,否則業者不得藉口讓消費者上廁所,或以司機休息等理由,臨時安排血拚行程。

未告知最低出團人數 不得退團

另新增規定還包括,業者應於消費者報名旅遊行程時,明確告知最低出團人數,如未告知則視同如期出團,業者不得以人數不足取消行程。

另有關旅遊解約部分,過去只有三十一天前解約賠償十%的相關規定,為減少消費者或業者的可能損失,新增出發前四十一天,如有可歸責於旅行業者致無法成行,或旅客任意解約的賠償級距,凡通知於出發日前四十一日以前到達者,必須賠償旅遊費用五%。

遇天災變更行程 不得加收費用

消保會也談到,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的事由,例如在旅遊行程中,旅遊地區發生地震、風災,致道路中斷,無法繼續前進,業者為顧及全團人員的安全,需變更後續旅遊內容,例如將大巴換小車載客,新規定也要求旅行業因變更旅遊內容,如有增加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如有減少費用,則應退團予旅客。

解約補償費 不得超過旅費5%

此外,旅遊的地點如因風災等因素憂心影響安危,業者或消費者一方如不想出團,得向另一方提出解除契約,但解除的一方,應另按旅遊費用不得超過五%的金額補償對方。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新版定型化契約-近日公告上路-旅遊解約-求償期擴至出發前41天-203102762.html;_ylt=Ag7Bob.ehUW_FkFyotLinliVBdF_;_ylu=X3oDMTQ4MGV2Z2s1BG1pdANkYXkgYW5kIG5pZ2h0IG5ld3MgMiBGUARwa2cDYzM0MDI2ZjMtY2FiYy0zOGJmLWE5Y2EtNWY0YTcxM2UxZjRmBHBvcwMzBHNlYwNNZWRpYVNlY3Rpb25MaXN0BHZlcgNiMmNiMGFiMC0yYzEyLTExZTEtOWVkOS1kYzY2ZTMwOWViZWE-;_ylg=X3oDMTFwYmdzbTFo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wRwdANzZWN0aW9ucwR0ZXN0Aw--;_y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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