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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凱渥終於聲明非雇傭 林志玲欣慰準備再戰

專案組、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林志玲92至94年欠稅官司出現新變化,本報接獲讀者爆料指出凱渥經紀公司因涉嫌做帳錯誤,製造凱渥與林志玲是雇傭關係,導致林志玲敗訴,讓凱渥首度發出正式聲明,確切的表示與林志玲並非雇主與員工關係。據悉,對於凱渥的切割動作,林志玲私下感到十分欣慰。

凱渥:尊重司法不做評論

根據讀者爆料內容,凱渥將廠商付給林志玲的錢以薪資方式做成凱渥營業成本,進而讓法官認定她與凱渥是員工與雇主關係,不適用「執行業務所得」稅務規定。對於與林志玲的關係,凱渥先前僅以「專業合作」、「互信合作」來解釋,沒有明確回應是否為雇傭關係,經本報導見報後,昨天凱渥才首次發出正式書面聲明,表示凱渥旗下所有經紀的模特兒及演藝人員均只是委託關係,並非凱渥受雇員工。對於「執行業務所得」或是「薪資所得」的認定,凱渥表示這屬林志玲的官司,凱渥不是當事人,且已進入法律程序,為尊重司法故不做評論。

關於將執行業務所得以薪資做成公司營業成本,被質疑做假帳?凱渥方面表示當初都把模特兒與藝人的收入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但財政部做不同認定。

林律師:訴狀已陳述做帳錯誤

不過,林志玲的委任律師牛豫燕表示,這是單純的稅法爭議問題,林志玲無意造成任何對立關係,但強調她與凱渥並非雇傭關係,林志玲在訴狀裡確實陳述凱渥做帳錯誤,至於其他細節,律師表示在判決書中已做清楚說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表示,林志玲補稅案已依法判決,對當事人看法不做回應。

林志玲將備好事證再上訴

據瞭解,林志玲對於凱渥承認雙方非雇傭關係感到欣慰,但對於獨自延攬業務的能力被否定,被認為必須依附凱渥的說法,覺得委屈,因為許多品牌都是衝著「林志玲」才找她代言,她會準備好事證再做上訴。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0/78/2fa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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