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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工程師過勞死 勞保局不認職災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過勞死已成為當代最危險的工傷,在南亞科技公司任工程師一職的徐紹斌,今年1月心因性休克過世,被家屬發現猝死在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徐紹斌死亡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達111.5小時,南亞公司不願認定為職災過勞死,勞保局亦否定職災死亡。家屬及立委強烈質疑勞保局刻意偏袒資方,簡直是「資方的勞委會」。

家屬指出,民國97年公司因徐紹斌表現優異,將他調升為資深工程師,工作型態改為「責任制」,超時工作且需24小時待命。家屬提出徐紹斌死亡前一個月加班時數為111.5小時,勞保局堅持採用公司提供的已扣除午晚餐的工時105小時,第二次送審又改核定為94.5小時。

徐爸爸說,公司疑似下達封口令,答應幫忙的同事近日都聯絡不上。立委黃淑英直指,勞保局行政作業反覆,單方面採信公司提供數據,行事過於草率。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明,徐紹斌時常工作14至19小時,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32條款;依條款平均每日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小時。至於徐紹斌死亡主因,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驗屍證明為「心因性休克」,其他影響之疾病為「過勞加重心臟病變」;勞委會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醫生判定為工作過勞死。受害者家屬徐爸爸指出,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勞保局則以「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工時無關」表明院方鑑定未通過而駁回。

家屬質疑勞保局作業問題,申請調閱死亡給付案件審查資料反遭拒,轉委請律師發文才得以申請,卻發現勞保局送予醫師的審查資料與家屬原附資料不符;家屬發現審核資料遺漏了重要證據,包括每月加班時數統計表、臺大醫院職業病診斷證明、公司的無塵室刷卡紀錄等。勞保局則表示是作業疏失,矢口否認偏袒資方。

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蔡素櫻表示,本案不同醫師有不同的醫理見解,部分醫師認為超時加班不會影響徐紹斌的病情,本案9月已交付「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調查,3個月後會出來。

對於「責任制」的定義,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解釋,許多資方都會擅自濫用責任制,勞委會從來沒核定過「製造業」是「責任制」,核定勞工工作為責任制不是業者片面認定,應經過勞委會認定,並經過勞資雙方協議認定工時,且須向勞委會報備。業者誤用責任制,已經涉及違法,依法可處業者6千元至6萬元罰金。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7/131/2dsx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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