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某家旅行社的六名業務員在議員陪同下出面指控公司苛扣薪水,他們說,當初公司承諾每個月薪水兩萬多元,但東扣西扣之後,每個月只領兩千五百元。對此指控,公司方面表示,業務員是按件計酬,有績效才有獎金。高雄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初步了解,雙方當初並未簽定契約,解決紛爭必須先釐清雙方之間屬於哪一種關係。(林憲源報導)
被指控的這家旅行社一共有十二名業務員向高雄市議員李喬如陳情,在議員陪同下,旅行社的業務員說,他們所工作的那家旅行社苛扣薪水,當初原本說好業務員的月薪是兩萬兩千五百元,但有人卻只領到兩千五百元的車馬費,而且遲到還要扣錢,當中就有業務員工作了四個月才只領到五千多元。
但旅行社則表示,業務員跟旅行社並不是雇傭關係,不是領固定薪水,而是承攬業務、按件計酬,有業績才有獎金。
但陳情的業務員說他們每天上班都打卡,開早會,工作時間幾乎都在公司裡,應該屬於雇傭關係。
高雄市勞工局得知後已經前往這家旅行社調查,初步得知勞資雙方當初並沒有簽定契約,解決紛爭必須先釐清雙方是屬於僱傭關係還是屬於承攬關係,而由於沒有書面證據,勞工局將調查勞工實際出勤情形來做判斷。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12/1/30e9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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