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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奇美遭重罰/郭台銘︰不輕易付不該付的錢

自由時報記者蔡乙萱/台北報導〕歐盟對台灣四家面板業採取重罰,其中又以奇美電被罰三億歐元(折合新台幣約一百二十億)最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與奇美電董事長廖錦祥等人昨天下午親赴歐洲經貿辦事處進行溝通,會中郭台銘提出五大質疑,期望歐盟能正面回應相關問題,奇美電將等歐盟的回應,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郭台銘強調,奇美電不會被打垮,也「不會輕易付不該付的錢」,並豪氣的保證,將從競爭對手身上將這筆錢賺回來。

郭台銘指出,目前的奇美電為新奇美,與二○○一年十月至二○○六年間涉及聯合壟斷液晶面板價格的奇美電是不同的法人,且歐盟當時同意群創與奇美電合併時,並未告知奇美電將會面臨罰金的問題,歐盟是否有行政程序的瑕疵問題,也將是釐清的重點。

由於二○○一至二○○六年間,包括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等國均尚未加入歐盟,郭台銘認為,這些相關責任問題及計算基礎,是必須釐清的爭議。郭台銘多次強調,歐盟的處分在法律層面上應先通知被處罰人,但奇美電至今並未收到任何文件,違反一般法律作業常規,影響股東權益。

指韓國雙虎才是元凶

郭台銘指出,以前三星及LGD對奇美電採購,再將面板出貨至歐洲,實際上奇美電的出貨金額、銷量並沒那麼大,反倒是罰則重於韓國客戶,不清楚歐盟對於數量是如何計算?也深感不公平,因此期望表達奇美電的立場及疑問,希望歐洲經貿辦事處轉達給歐盟,讓奇美電有說明機會。郭台銘說,不論台灣面板廠是二虎還是三貓,最大的老虎還是韓國的三星及LGD,若他們老大及老二不參加主導面板價格,台灣的老三、老四決定有用嗎?

郭台銘指出,韓國三星過去曾違反「反托辣斯法」而被歐盟處以罰金;郭台銘痛批,累犯的韓國三星是抓耙子(台語),認為韓國面板雙虎才是操控價格元凶,而三星在自首轉為污點證人後獲判無罪,而LGD也僅須付罰金的五十%,然台灣廠商被重罰八十%至一百%,這樣合理嗎?

籲政府為業者討公道

郭台銘並「大力」籲請政府,為面板業者挺腰桿,並期待政府在「經濟戰爭」中支持產業。而郭台銘也多次強調,政府應該拿出作為,不能讓業者自行解決,如今全球各地都向奇美電招手,如果政府再漠視台商海外投資權益,不排除「出走」抗議。郭台銘期待政府能夠提供協助、不要太在乎輿論;對此,經濟部表示,將向歐盟代表團表達關切。

郭台銘不解表示,韓國廠商及產業均有政府大力幫忙,但台灣政府卻反倒是將金門地區的碉堡機密開放給韓國媒體參觀,深感我們政府沒有統籌的單位,在全球的經濟戰爭中,籲請政府應站出來保衛台灣廠商的權利。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1/78/2is9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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