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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蘇花近海尋獲一殘肢 等待鑑定

自由時報記者楊宜敏、姚岳宏、林嘉琪、李文儀、蘇永耀、范正祥、陳慧萍/綜合報導〕蘇澳地區氣候不佳,蘇花公路災難陸面搜救工作昨天全面暫停,海軍則派出六艘軍艦在蘇花一一四.五公里附近海域搜索,發現疑似遊覽車支架等物及大腿骨殘肢,均已送鑑定。

海軍昨天上午派出濟陽、達觀、錦江、湘江等四艘軍艦,在一一四.五公里附近海域進行搜索工作;十時過後,又有兩艘獵雷艦「永嘉艦」、「永豐艦」加入,海裡還有十五名水下作業大隊蛙人潛水找尋失蹤人車。

搜救工作先前都是在一一二.八公里、甚至更北的壯圍外海發現屍塊,昨首度在一一四.五公里附近海域發現屍塊,搜救人員研判,有可能跟失蹤的創意旅行社一行人有關,但仍待DNA鑑定。

創意團家屬重返蘇花招魂

就在海軍發現疑似大腿骨的時間,創意旅行社中國遊客的家屬也抵達一一二.八公里處,進行招魂儀式;家屬看到招魂靈堂桌上的牌位,有人掩面哭泣,有人傷心癱軟,有人則是緊擁著牌位,對著山谷呼喚親人名字。

目前除了旅客龔艷確定找到遺體,其他失聯陸客都只能申請失蹤死亡證明書,以利辦理賠償事宜。

陸客家屬今天將會帶著手掌般大小的黑花崗遺物罐登機返回中國,罐裡放有火化的牌位和事故地點一一四.五公里的一把泥土。

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和富邦金控副理謝智安表示,每位罹難陸客,可獲旅行社責任險、人身意外險及第三人強制險理賠金共新台幣五百一十萬元。創意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表示:「這起事件是天災,旅行社已先發放五萬元慰問金,旅行社也無比遺憾。」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表示,兩岸條例及國家賠償法並無禁止大陸地區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規定,因此大陸來台人士發生意外,「似乎應該可以」申請國賠,不過必須符合平等互惠原則;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痛斥曾勇夫不顧法理、邏輯錯亂。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也不願具體回應是否國賠。公路總局局長吳盟分則強調,這次是天災,坍塌規模已不在路段養護範圍內,「我們也是受害者」。

陸委會則強調,目前兩岸並無向對方請求國家賠償前例;這次也沒有家屬提出申請,並無討論這個問題的基礎。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5/78/2gba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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