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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曹錦輝遭拘提 約談後痛哭

在假球案中,被法官列為證人的前象隊投手曹錦輝,兩次被傳作證,無故不到庭,今天清晨,曹錦輝從美國返抵台灣時, 遭到拘提。

曹錦輝供稱不是無故不到,是沒收到傳票通知,只是,突如其來的拘提,加上大半年來的龐大壓力,讓他當場哽咽落淚。

鏡頭前,曹錦輝哽咽落淚, 跟球迷致歉,會現身板橋地院, 是因為曹錦輝身為假球案重要證人,卻兩次傳喚不到,清晨從美國回台時,在桃園機場遭法官拘提到案。

事實上,代收傳票的人,不是曹錦輝的家人,而是經紀人李瑋川,因為今年6月1日,曹錦輝就前往美國德州,進行球團測試,找尋打球機會,根本不在台灣,但板橋地院,4月發出第一張傳票,要曹錦輝作證,6月第二次傳喚,曹錦輝也無故不到庭,法院才在6月28日,囑託航警在曹錦輝入境時拘提到案補開庭,也同時勘驗證物。

曹錦輝的下一步該怎麼走,外界都在看,只是眼前更重要的是,身為假球案證人,不能再無故不到庭,否則得面臨的是刑事訴訟法3萬元的罰鍰。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3/11/2cbi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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